关于取消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资格证明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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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12 15: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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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供应商: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动企业诚信体系建设,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门槛,依据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通知》等文件精神,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决定取消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资格证明文件,改为承诺制。
特此通知。
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0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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