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进场交易当事人不规范行为记录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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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3-28 16:4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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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交易主体: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评价办法(试行)》以及《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现对2022年3月份进场交易当事人不规范行为及减分记录予以公示:
(一)政府采购项目评标专家
政府采购项目-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呼和浩特分校教师公寓设施设备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四位专家李建锋、马艰、李田雨、魏爱武未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进行评审,导致评审结果出现错误引发有效投诉。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评价办法(试行)》要求,对上述四名评标专家分别减20分,在监管局网站予以披露,期限为三个月。
(二)内蒙古中城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该代理公司在代理武川县可可以力更镇供热管网节能改造项目施工、监理项目时,因组建评标委员会时工作人员尹乐操作失误使得招标人评标专家代表进入开标现场,导致本项目评标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评价办法(试行)》要求,对该代理机构减10分,并将该不良行为汇总上报自治区;根据《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对该代理公司记2分挂绿牌,进入自查阶段,该从业人员记1分,在监管局网站予以披露期限为一个月。
请各方交易主体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及制度规范,加强行业诚信自律,严守提升从业人员业务素养和职业能力,自觉抵制不规范行为,营造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
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