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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 关于进一步落实呼和浩特市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应进必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采购人:

按照《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暨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议纪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应进必进”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政办发〔2023]85 号)《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应进必进”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请各采购人根据采购工作实际需求,在保证集中采购“应进必进”的基础上,鼓励将金额较大、社会关注度高、关系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项目,可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履行采购。

特此通知。

                         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5月11日

来源: 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