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03-18 15:21 点击量:
字体:[ 大 | 小 ]
一、编制背景及制定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有效防范和杜绝领导干部及其他国家公职人员通过“说情打招呼”行为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突出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处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于2025年9月出台《公共资源交易领域领导干部“说情打招呼”行为登记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依法进入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覆盖交易全流程的各个环节。
三、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包含五章十五条及两个附表。其核心内容通过对登记、移送、追责等环节实施全流程管理,杜绝公职人员违规干预公共资源交易的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秩序,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涵盖规避招标、脱离监管、指定代理机构、串通投标、量身定制招标文件、出借资质、干预评标定标、指定材料供应商、干扰投诉调查、探听保密信息、牵线搭桥利益相关方、授意打高分及其他违反规定干预和影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行为等15类违规“说情打招呼”情形。
(一)举报主体:行政监督人员、招标人、代理机构、评标专家、交易见证人员及其他人员有权进行举报。
(二)登记方式:若现场发现,可线下填写登记表或扫码进行线上填写;在标前或标后环节,可通过书面形式或扫码报送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需详细记录时间、地点、人员、行为等关键信息,并附上佐证材料。
(三)材料处理: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对登记表及佐证材料进行归档备查,初步核实后移送至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
(一)对于实施“说情打招呼”的公职人员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被打招呼人员若未如实登记报告,视情节给予约谈提醒、通报批评等处理。
(三)填报人若杜撰、虚假登记或恶意诽谤,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若泄露交易相关保密信息,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六、重要意义
建立“说情打招呼”行为的刚性约束和全程留痕机制,有效压缩权力寻租空间,为领导干部及其他国家公职人员划定行为红线,促使其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做到“不越位、不插手、不干预”,从而保障交易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领导干部“说情打招呼”行为登记管理办法(暂行)
来源: 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