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优化营商环境  >  业务动态

规范标后合同履约信息公开 实行全流程数字化公开管理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结合当前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推进六类主体治理,近日发布了《关于规范招标投标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标后合同履约信息、投标保证金退还信息公开工作。

落实主体责任,加大标后信息公开力度。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届三中全会及国办发〔2024〕21号文件精神,强化落实招标人履约管理主体责任,规范公开标后履约信息、保证金退还信息,充分发挥“标后履约”社会监督作用,积极推进项目全流程数字化公开管理,防范违法违规行为,促进依法、诚信履约。

实现全程网办,规范标后信息公开工作。依据《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明确公开内容、公开渠道、操作流程,提出工作要求规范审核原则、公开时限、公开范围,促进标后信息公开规范化。依托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目完成招标人填写履约信息内容后,履约信息自动公开,提高工作效率。在投标保证金电子化退付基础上,实行退款信息自动公开,进一步提升企业保证金退款查询便利度和透明度。

指定专人负责,保障标后信息公开时效。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指定专门科室、专人负责推进标后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通知》要求,时刻关注2024年以来交易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信息公开情况,对合同履约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台账式动态管理,全程跟踪标后信息公开工作,对合同履约信息公开项目进行实时监督提醒、定期统计、超期公示。

加强协作联动,提升标后信息公开质效。招标人健全管理机制,重视合同履约管理,落实履约管理责任,加强项目合同履约信息公开工作内部审核,及时公开合同履约信息。综合监管部门加强与各行业监督部门的工作联动,定期向行业监督部门推送标后信息公开情况。行业监督部门加大对标后信息公开的监督力度,督促招标人按期公开相关信息。招标人、综合监管、行业监督“三方协作”形成标后信息工作合力,切实保障标后信息公开及时规范、真实准确。

下一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强标后合同履约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全流程数字化公开管理,提升招投标工作质效,促进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来源: 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