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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我局被命名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近日,中共呼和浩特市委统战部、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宣传部、中共呼和浩特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和呼和浩特市民族事务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命名2022年度第七批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的决定》,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择优推荐、严格评审,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被命名为第七批“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命名有效期为5年。


(文件部分截图)


    近年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下一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将牢记嘱托、踔厉奋发,珍惜荣誉、再接再厉,高举民族团结旗帜,大力弘扬民族团结的光荣传统,促进各族群众守望相助、团结奋斗,共同建设伟大祖国,共同创造美好生活,为持续巩固和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成果,探索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市做出新的贡献,为深入实施强首府工程营造守望相助、团结奋斗良好氛围!

来源: 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