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8-17 10:45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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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招标人(代理机构)、投标人: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及文件精神,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项目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付流程进行进一步优化规范。现通知如下:
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人在交易平台上传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内容真实性与完整性由中标人负责)、提交保证金退还申请后,招标人应于5日内在交易平台上完成审核。逾期未审核的,平台将视为同意退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合同上传之日起第5日后将自动提交原路退还。
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7日
来源: 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