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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 关于进一步规范集采目录外政府采购项目 专家劳务报酬发放的通知

呼和浩特市本级各采购单位:

为促进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法治化规范化运行,保障政府采购类评标评审专家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评标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标准,请各采购人根据《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标准》相关规定,规范做好专家劳务报酬支付工作。

附件:1、《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

2、《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标准》(内公资发 〔2023〕15号)

                                       2024年3月25日


附件1:《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doc
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标准》(内公资发 〔2023〕15号).pdf

来源: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