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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河县水务局清水河淤地坝异地植被恢复施工,西土城等16座淤地坝编制林、草地勘测报告、植被恢复方案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8 16:5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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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150124-TXZB-CS-20240002

二、项目名称:清水河淤地坝异地植被恢复施工,西土城等16座淤地坝编制林、草地勘测报告、植被恢复方案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清水河县水务局西土城等16座淤地坝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现状调查表,草地勘测定界报告,生态保护红线方案):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评审方法 是否价格扣除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内蒙古蒙环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汇商广场C座1909# 综合评分法 1,103,500.00元 83.44

合同包2(清水河县水务局16座淤地坝使用林地植被恢复方案,异地恢复方案):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评审方法 是否价格扣除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巴彦淖尔市润林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河套大街兴盛国际二期步行街 综合评分法 1,039,800.00元 85.10

合同包3(清水河县水务局淤地坝占用林地异地恢复和坝体绿化施工):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评审方法 是否价格扣除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内蒙古清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城关镇农银大厦5层5011号 综合评分法 1,594,100.00元 84.67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清水河县水务局西土城等16座淤地坝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现状调查表,草地勘测定界报告,生态保护红线方案):

服务类(内蒙古蒙环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服务 清水河县水务局西土城等16座淤地坝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现状调查表,草地勘测定界报告,生态保护红线方案 16个村庄,16个图斑,1050亩林业勘察设计报告和草业勘察设计报告(16个村庄:崔家梁1号、后大井、阎家洼、阳眉窊、薛家梁、高家沟南沟、大石也、西土城、欧梨峁、上刁家梁、酒铺也、菜不浪湾、小缸房、新营峁、王保窑、姑姑庵)。1、林地可研报告项目编制工作,包括编制报告需进行的所有调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专题分析研究等,负责取得批复 文件等资料;2、草地勘测编制工作,包括编制报告需进行的所有调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专题分析研究等,负责取得批复文件等资料;3、生态红线保护区内淤地坝报审方案编报,通过自然资源部门的审批。4、本项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区林地外业调查、项目区航拍影像图、编写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草地勘测报告编制、通 过初步评审、组件、报批。5、本服务为全过程服务,在此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全部由服务企业承担。6、服务标准:依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范和技术标准。7、成果版权及使用,本次林地草地编制成果文件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属于甲方所有。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留存,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 切法律和经济责任。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和使用本项目的成果。8、合同生效后,乙方应于10日历天内完成此项服务工作,并向甲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技术工作成果。9 、技术工作成果交付形式:纸质版叁份,电子版壹份。10、需要中标供应商办理本包所包含16座淤地坝报批所需的征占用草原组建材料和征占用林地组建材料。 1期: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现状调查表,草地勘测定界报告需满足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或相关主管部门审批要求;生态保护红线方案满足自然资源部门要求。 自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 1期: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现状调查表,草地勘测定界报告需满足内蒙古自 治区林业厅或相关主管部门审批要求;生态保护红线方案满足自然资源部门要求。 1,103,500.0000

合同包2(清水河县水务局16座淤地坝使用林地植被恢复方案,异地恢复方案):

服务类(巴彦淖尔市润林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2-2 其他服务 清水河县水务局16座淤地坝使用林地植被恢复方案,异地恢复方案 提供16个图斑植被恢复设计方案,和1个异地恢复设计方案并配合该项目占用林地与草地的组件材料及报批工作(16个村庄: 崔家梁1号、后大井、阎家洼、阳眉窊、薛家梁、高家沟南沟、大石也、西土城、欧梨峁、上刁家梁、酒铺也、菜不浪湾、小缸房、新营峁、王保窑、姑姑庵 ) 。 提供16个图斑植被恢复设计方案,和1个异地恢复设计方案并配合该项目占用林地与草地的组件材料及报批工作(16个村庄: 崔家梁1号、后大井、阎家洼、阳眉窊、薛家梁、高家沟南沟、大石也、西土城、欧梨峁、上刁家梁、酒铺也、菜不浪湾、小缸房、新营峁、王保窑、姑姑庵 ) 。 1、16个图斑植被恢复设计方案,和1个异地恢复设计方案并协助甲方取得批复文件等资料; 2、本项目服务内容包括项目区林地外业调查、项目区航拍影像图、编写植被恢复设计方案、通过初步评审、组件、报批。 3、本服务为全过程服务,在此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全部由服务企业承担。 4、服务标准:依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范和技术标准。 5、成果版权及使用,本次林地草地编制成果文件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属于甲方所有。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留存,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和使用本项目的成果。 6、合同生效后,乙方应于10日历天内完成此项服务工作,并向甲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技术工作成果。 7、技术工作成果交付形式:纸质版叁份,电子版壹份。 自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 依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范和技术标准 1,039,800.0000

合同包3(清水河县水务局淤地坝占用林地异地恢复和坝体绿化施工):

服务类(内蒙古清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3-3 其他服务 清水河县水务局淤地坝占用林地异地恢复和坝体绿化施工 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响应采购文件。 自合同签订后3个日历日进场施工,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工。 响应采购文件。 1,594,1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兴(采购人代表)曲苹冯素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内工建协(2022)34号文)规定收费标准计算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清水河县水务局西土城等16座淤地坝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现状调查表,草地勘测定界报告,生态保护红线方案): 16550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清水河县水务局16座淤地坝使用林地植被恢复方案,异地恢复方案): 15590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3(清水河县水务局淤地坝占用林地异地恢复和坝体绿化施工): 19120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水河县水务局

地址:清水河县城关镇滨河南街

联系方式:0471-79323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蒙古天雄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城东街十九综合楼3楼

联系方式:0471-49261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内蒙古天雄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471-4926125

内蒙古天雄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