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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充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05 15: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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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土左-呼开收储告字

202410补充公告

 

由于公告中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基本情况表地价款缴清时限内容更改,现将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地价款缴清时限更改为“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50%的首付款,剩余价款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最长不超过1年”。

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基本情况

序号

宗地编号

宗地位置

供地面积

土地用途(用地性质)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投资

强度

(万元/亩)

亩均

税收

(万元/亩)

亩均

产值(万元/亩

出让年限(年)

竞买保证金(万元)

起始交易价(万元)

竞价递增最小幅度(万元)

地价款缴清时限

备注

平方米

1

土左-呼开收储挂202417

普泽西路以西、开放大街以南

20388.65

30.58

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M2)

1.0≤容积率≤2.0

40%≤建筑密度≤50%

20%

≥200

18

240

50

105

524.1922

27

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50%的首付款,剩余价款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最长不超过1年


特此公告。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