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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05 15:4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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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克托县人民政府
关于呼自然耕地指标挂告[2024]12号的
补充公告
托克托县人民政对呼自然耕地指标挂告[2024]12号公告有关事宜补充公告如下:
原竞买资格要求:竞买人为呼和浩特市范围内各旗县区政府,现变更为呼和浩特市范围内各级人民政府,公告其他事项不变。
2024年11月5日